格隆汇11月7日丨ST浩源(002700.SZ)公布,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号),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382,500.00元(不含利息),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59%。新疆证监局责令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自规定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02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现实控人和原控股股东向公司出具的回复函:双方就原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事宜达成一致,周举东先生将在2024年11月8日归还占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款项,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出具有关专项核查意见。公司能否在11月10日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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