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近日就《关于激发高校创新创业活力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若干举措》明确:鼓励各高校面向创业大学生减免修读课程。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学校可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最长不超过8年。各高校要针对休学创业学生放宽转专业限制,除入学第一学期和毕业最后一学期外,经审核,符合相关创业转专业条件的,可随时申请转专业,且原则上不限制专业领域,具体条件由学校自定。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要完善推免工作细则,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基础上,将科研成果,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创新大赛”)、“挑战赛”等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并结合实际加大权重,鼓励学生积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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