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HK)发布公告,2024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四川文投集团通知,按照《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新华文轩部分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主管部门原则同意以无偿划转方式将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有的1.31亿股新华文轩股份(占新华文轩总股本的10.6455%)划转至四川文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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