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矿”曾被视为比特币世界的“造富神话”,无数人试图通过“算力竞赛”分一杯羹,但近年来,随着全球监管趋严,这一行业逐渐褪去神秘面纱,露出其“非法经营”的本质——从能源消耗到金融风险,从法律合规到社会效益,比特币挖矿早已游走在法律与政策的边缘,成为各国重点整治的对象。

所谓“非法经营”,通常指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经营活动,或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比特币挖矿被纳入这一范畴,核心原因在于其触碰了多条法律红线。
其一,能源消耗与政策导向的冲突。 比特币挖矿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哈希运算,耗电量惊人,剑桥大学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约等于挪威全国用电量,且多集中在能源价格低廉、监管宽松的地区,我国“双碳”目标明确要求遏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而比特币挖矿作为典型的高耗能产业,与国家能源战略、绿色发展理念背道而驰,2021年,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任何新增产能,各地纷纷关停矿场,正是基于这一政策底线。
其二,金融风险与监管合规的缺失。 比特币挖矿并非生产性劳动,其本质是通过算力竞争“记账”以获取比特币奖励,整个过程不创造实际价值,却可能成为洗钱、非法集资、逃税等犯罪的温床,部分矿场主以“挖矿”为名,通过非法集资筹集资金,或利用比特币匿名性将黑钱“洗白”,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挖矿收益通常不纳入正规税务监管,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这也使其与“合法经营”所需承担的纳税义务相悖。
其三,无照经营与市场秩序的破坏。 在多数国家,比特币挖矿未取得金融牌照、能源许可或特种行业经营资质,属于典型的“无照经营”,以我国为例,根据《商业银行法》《电信条例》等规定,从事支付结算、数据处理等业务需获得相应许可,而矿场通过“矿池”整合算力、进行收益分配,实质上从事了类似“金融信息服务”的活动,却未履行合法手续,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全球范围内,对比特币挖矿的“非法化”认定已形成广泛共识,且政策执行力度持续加码。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落后产能”,严禁新增项目,存量项目限期淘汰,随后,内蒙古、四川、云南等曾是挖矿重镇的省份纷纷开展清退行动,切断矿场电力供应,遣散从业人员,司法实践中,多地法院已将比特币挖矿相关合同认定为无效,例如2022年浙江某法院判决一起“矿机买卖合同纠纷”时明确:“比特币挖矿违反公共政策,相关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在国际上,伊朗、俄罗斯等国曾因能源过剩短暂容忍挖矿,但如今也纷纷收紧政策,伊朗将挖矿列为“工业活动”,要求矿场必须注册并接受严格监管,否则以“非法用电”论处;俄罗斯则于2022年全面禁止加密货币挖矿,认为其“威胁金融稳定”,欧盟通过《加密资产市场(MiCA)》法案,要求挖矿运营商必须披露能源消耗情况,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将被禁止。
这些政策与司法实践表明:比特币挖矿的“非法性”并非主观臆断,而是基于其高耗能、高风险、无合规资质的本质,对公共利益、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构成威胁后的必然结论。

有人将比特币挖矿包装成“区块链技术创新”,认为其能带动算力产业发展,但这种说法混淆了“技术应用”与“非法活动”的边界。
诚然,区块链技术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但比特币挖矿只是区块链技术的一种应用场景,且并非最优解,以我国为例,央行数字货币(e-CNY)的研发与应用,才是真正符合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区块链创新”,相比之下,比特币挖矿消耗大量能源只为维护一个去中心化的“记账系统”,其社会效益远低于成本,根本称不上“技术创新”,更不能成为逃避监管的借口。
所谓“挖矿带动就业、增加地方税收”的说法也站不住脚,短期来看,矿场确实能创造少量就业岗位,但这种“就业”建立在高耗能、政策套利的基础上,一旦监管收紧便瞬间消失;而地方税收流失(因挖矿收益未纳税)、能源浪费(挤占居民与工业用电)等长期成本,远大于短期收益。
比特币挖矿的“非法经营”属性,已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无论是从国家政策、法律合规,还是从社会效益、金融安全角度,这一行业都不具备生存空间,对于个人而言,参与比特币挖矿不仅面临财产损失风险(如政策突变导致矿机贬值),更可能因“非法经营”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企业而言,试图通过挖矿“蹭热点”,最终只会触碰法律红线,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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