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的波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挖矿热”,这一高耗能、高碳排放的行业,因与能源政策、金融监管及环保目标的冲突,在多国面临严格限制,比特币挖矿更被明确列为“淘汰类产业”,相关违法案例频发,不仅揭示了行业乱象,也为从业者敲响了警钟,本文将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比特币挖矿违法行为的常见形式、法律后果及深层原因。
2021年9月,中国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淘汰类产业”,要求各地严禁新增产能,有序淘汰存量,这一政策的核心逻辑在于:
在此背景下,任何新建、扩建比特币挖矿项目,或为挖矿活动提供场地、电力等支持,均属违法行为。
2021年6月,四川省雅安市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比特币挖矿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大数据产业园”为掩护,在水电丰水期秘密搭建数千台挖矿设备,利用当地廉价水电资源进行挖矿,案发时,该窝点日均耗电超10万千瓦时,相当于300余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量,造成大量能源浪费和碳排放。

警方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对王某等人刑事拘留,并查缴挖矿设备3000余台,涉案价值逾亿元,该案暴露出部分从业者试图利用地区能源政策漏洞,将挖矿伪装成“绿色产业”,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2021年11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警方通报一起比特币挖矿腐败案,当地某电厂工作人员李某与矿主张某合谋,通过篡改用电数据、绕过计量装置等方式,为张某的挖矿窝点提供“偷电”服务,累计窃电超2000万千瓦时,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超1500万元。

案发后,李某因“贪污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张某因“非法经营罪”获刑7年,该案揭示,挖矿暴利背后可能滋生权力寻租和资源侵占,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公共资源分配。
2022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警方破获一起利用跨境服务器进行比特币挖矿的案件,某科技公司负责人陈某为规避国内监管,将挖矿服务器部署在境外,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名义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挖矿设备和电费,经查,该团伙非法挖矿获利超3亿元人民币,并涉嫌洗钱、非法集资等犯罪。

陈某等人因“洗钱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涉案资金被全面追缴,该案例表明,部分从业者试图通过“跨境化”“去中心化”手段逃避监管,但跨境违法同样难逃法律打击。
上述案例反映出比特币挖矿违法行为的典型特征:
从法律后果看,比特币挖矿违法者可能面临:
随着全球对虚拟货币监管趋严,比特币挖矿的“暴利时代”已终结,对于从业者而言,转型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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