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要经过《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特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具体来说,需要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参与表决的人数也需占四分之三以上。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时一楼业主不同意是否合法,不能简单一概而论。从法律表决程序看,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项目可以推进,但一楼业主合理的权益诉求也不容忽视。在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中,应充分尊重每一位业主的意见,通过合理的设计方案、适当的补偿机制以及充分的沟通协商,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让加装电梯这一民生工程真正惠及每一位居民,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整体生活品质。
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看,《民法典》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这意味着,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决策流程中,只要满足上述表决比例,加装电梯的决议在程序上即为合法。也就是说,一楼业主即便不同意,在多数业主表决通过的情况下,也不能仅凭一己之力阻止加装电梯项目的推进。例如,在某老旧小区,一栋楼共 6 层 12 户业主,在加装电梯的表决中,10 户业主参与表决,其中 8 户同意,从法律程序上,该电梯加装项目已满足通过条件。
不过,一楼业主的反对并非毫无缘由,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需要重视。在采光方面,加装电梯后,电梯井和连廊可能会对一楼房屋的采光造成遮挡,使室内光照时间大幅减少。以部分老旧小区为例,加装电梯后,一楼房屋在冬季的采光时长平均减少 2 - 3 小时,导致室内阴暗潮湿,影响居住舒适度。在通风方面,电梯的安装可能改变原有建筑的空气流通路径,致使一楼通风不畅,室内异味难以排出。噪音问题也是一楼业主关注的焦点,电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音、开关门噪音,以及居民候梯时的交谈声,都可能对一楼住户的日常生活造成干扰。特别是在夜晚,这些噪音会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质量。此外,一楼房屋的价值可能因加装电梯而受到影响。原本出行便利、无需等待电梯的优势减弱,部分购房者可能会因此降低对一楼房屋的购买意愿,导致房屋市场价值下降。据相关市场调研数据显示,在一些已完成电梯加装的老旧小区,一楼房屋价格较加装前平均下降 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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