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小区内增设电梯需保持外观、风格协调一致,沿街建筑加装电梯应当符合退红线及城市景观要求。鼓励和支持采用现场操作占地面积小、施工周期短、产生噪音少、钢结构施工质量有保障的整体装配式电梯
2.项目承包单位应为同时具备土建施工和电梯安装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鼓励实施主体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
3.加装电梯使用前,实施主体应当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安装、制造单位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在加装电梯使用过程中,对无法落实使用单位的,由项目属地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加装电梯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电梯使用单位,防止出现脱管,无使用单位的不得运行使用。
4.增设电梯需要获得本幢或本单元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也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同意。
5.各地推出加装电梯补助,同时政府还鼓励和支持住房公积金、金融企业以及社会资本的参与,以共同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工作。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最新政策从国家到地方,全方位、多角度地为解决居民出行难题提供支持。在实施过程中,虽然仍面临一些挑战,如邻里矛盾协调、后续维护费用分担等,但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相信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将迎来更多美好改变。
当一二楼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时,若满足《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表决比例(双三分之二参与且四分之三同意),可通过法律程序推进,但应优先通过沟通协商、补偿方案等方式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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