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自身原因的话,通常不能退。根据定金罚则,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这种情况下定金通常难以退还。例如购房者突然改变主意不想买房了,或者因为自身资金问题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等。
2、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不想要了,通常可以退。比如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对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不属于购房者的单方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3、如果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订立,比如政府出台新政策限制购房资格、银行突然收紧贷款政策使得购房者无法获得贷款(在没有约定这种风险由购房者承担的情况下)、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受损严重无法交付等,此时定金应当返还给购房者。
1、确认房屋产权: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查看有无抵押、查封、共有人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避免后续出现产权纠纷,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定金损失。
2、审查售房主体资格:如果购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买二手房则要确认卖方是否为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可要求查看其身份证和房产证等相关证件。
3、明确定金条款:定金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定金的数额、交付方式、退还条件等关键内容。同时,要注意定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4、区分定金和订金等:“定金”是规范的法律用语,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诚意金”“认购金”等并非法律术语,实为预付款,仅具有支付作用,不具有担保性质,若收取方不能履行约定,交付方只能要求返还该款项,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5、保留相关凭证:交付定金时,务必要求售房方出具收款凭证,注明款项性质为“定金”,并妥善保存,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6、明确房屋基本信息:在定金合同或相关协议中,详细写明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朝向、产权状况等关键信息,确保与自己的预期相符,避免因信息不明产生纠纷。
7、约定付款及交房时间:明确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时间节点,以及卖方交房的具体时间,保障双方权益,促使交易按计划进行。同时,也要关注合同中关于逾期付款或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
8、规定违约责任:对买卖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及相应责任作出明确约定,除了常见的买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明确其他可能的违约情况,如房屋质量问题、规划变更等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方式。
9、确认相关费用:了解除定金外,是否还有其他费用需要支付,如中介费、手续费等,并明确这些费用的承担方。同时,也要关注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水电燃气等费用的交接情况。
10、注意合同解除条款:在协议中明确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以及解除合同后定金的处理方式。例如,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或者因买方无法办理贷款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定金应如何退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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