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通常可以缩短年限,但各地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有具体条件限制。多数地区要求贷款需正常还款满12期以上,申请时无逾期,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办理时往往要求商贷和公积金贷按贷款比例共同偿还,且缩短后的商贷与公积金贷期限需保持一致。
还有不少地方规定整笔组合贷款缩短年限业务仅限办理1次,缩期后的贷款期数需为12的整数倍,且缩期后的月供不能超过家庭公积金缴存基数总和的50%。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陕西省直公积金中心曾明确组合贷不支持缩短还款期限,而“公转商”性质的组合贷部分地区也不允许办理该业务。办理需向原贷款承办银行提交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具体要求可提前咨询对应机构。

1、需确保贷款正常还款满12期及以上,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且无逾期记录,申请时避开还款日且无在途还款业务。
2、需保证缩期后商贷与公积金贷年限保持一致,同时符合配套商业贷款银行对调整还款期限的相关条件。
3、提前查看贷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确认还款未满约定年限时违约金的计算基数和比例,避免盲目操作增加经济负担。
4、缩期后月供需不超过家庭公积金缴存基数总和的50%,且多数地区要求缩期后的贷款期数为12的整数倍。
5、多数地区规定贷款结清前该缩期业务仅限办理1次,需提前确定好缩期后的目标年限。
6、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缩期,不可直接存钱还款,否则可能仅被认定为提前还本金而年限不变。
7、缩期后要按实际贷款期限重定利率,总期限低于5年(含5年)则按对应短期限利率执行,需提前核算利息成本。
8、若办理过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缩期后需重新签订冲还贷协议,避免冲还贷金额与新月供不匹配。
9、办理时备好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借款合同等材料,部分情况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和个人信用报告。
10、办理完毕后务必留存提前还款受理回执、补充协议等书面凭证,以备后续系统记录出错时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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