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有效的房屋赠与协议,首先必须满足基础生效条件。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不存在共有产权人未同意的情况。协议内容必须自愿订立,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书面协议要写明房屋地址、不动产权证号、房屋面积,明确无偿赠与,同时写清双方身份信息、签订日期并亲笔签字。仅签订协议还不算完成赠与,房产属于不动产,在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赠与。
想要彻底锁定赠与效力,有两种稳妥方式:
一是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二是对房屋赠与协议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如果是赠与直系亲属,也要书面写明赠与对象,避免日后产生夫妻共同财产争议。
另外,被赠与房屋如果还背负房贷,未还清贷款无法直接过户,这份赠与协议只产生合同效力,物权不会发生变动。订立合同时务必留存身份材料、产权证明,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房屋赠与协议书即便不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
按照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了,不需要以公证作为必要条件。
不过,公证能够提升协议的证明力以及公信力,从而减少日后可能会出现的纠纷。
要是没有进行公证,在发生争议的时候,赠与人可能就需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来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然而,如果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即便没有进行公证,赠与依然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因此,是否要进行公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的情况自己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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