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主要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及业主共同事务承担管理与服务责任。日常负责小区楼道、道路、绿化、公共卫生的清洁养护,定期修剪绿植、清理垃圾,维护整洁宜居的居住环境;保障电梯、供水供电、消防、门禁、监控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定期检修维保,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同时承担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开展日常巡逻、管控进出人员与车辆,维护小区治安和停车秩序,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此外,物业需妥善处理业主合理报修、投诉与咨询,公示物业服务收支、设施维保等相关信息,配合社区开展基础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小区突发应急情况。物业不承担业主家中私有财产、私人空间的维修保管及业主个人人身财产绝对安全责任,仅对公共区域履职尽责。

小区更换物业需要业主同意,且必须通过业主大会依法表决,擅自更换无效。具体规则如下:
表决门槛:需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中面积及人数均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通过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
操作流程: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未成立业委会的可向街道申请指导,原物业需配合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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