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转到别人名下,即房产转移登记,需先取得抵押权人(贷款银行)的同意。通常有三种方式:一是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过户;二是“带押过户”,经银行同意后办理抵押变更手续;三是买卖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接剩余贷款(需银行审批)。核心前提是必须获得银行书面同意。

办理按揭房过户,需准备以下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电子证书);商品房买卖(交易)合同;银行同意办理转移登记的书面证明(如有贷款)。税费缴纳方面,需要缴纳契税的,可通过系统推送短信或扫描受理单完成缴纳。
1、贷款处理相关费用。
①提前还款违约金:多数银行按剩余本金1%-3%收取,还款满规定年限可减免;
②银行结清材料工本费:100-300元;
③解押登记费:住宅80元/套;
④带押过户转按揭服务费:贷款额0.3%-1%;
⑤房产评估费:房屋评估总价0.1%-0.5%;
⑥新抵押登记费:80元。
2、买卖过户基础税费。
①契税(买方出):首套1%-1.5%,二套1%-2%,三套及以上3%;
②增值税(卖方出):持证满2年免征,不满2年全额计征;
③个税(卖方出):满五唯一免征,否则全额1%或差额20%二选一;
④不动产登记费:80元/套,共有权证每本加10元。
3、夫妻析产过户费用。
无契税、个税、增值税,仅收取80元登记费,另产生少量银行抵押变更手续费。
4、直系赠与过户费用。
受赠方缴纳3%全额契税,免增值税、个税;可选公证费(评估价0.3%),登记费80元;后续出售会产生高额差额个税。
5、其他杂项支出。
①产权查档费:20-50元;
②公证费:代办、赠与、继承场景收取,几百至几千元;
③中介服务费:成交总价1%-2%,自主成交可免除;
④经济适用房需额外补缴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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