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体系,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证监会起草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指引第1号—登记结算(征求意见稿)》《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指引第2号—区块链建设(征求意见稿)》《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指引第3号—数据治理和信息报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2020年证监会重点工作安排,区域性股权市场启动了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地区,目前已有25个地区纳入试点名单。2021年10月份,中央网信办联合16个部委组织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由证监会牵头“区块链 股权市场”特色领域试点工作,1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名单。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