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挖矿作为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实践之一,其本质是通过算力竞争验证交易、维护网络安全并获取奖励的过程,随着全球数字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挖矿行为因高能耗、政策套利、金融风险等问题,已成为各国法律规制的重点对象,不同国家基于本国能源政策、金融监管立场及产业战略,对挖矿行为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法律态度——从全面禁止、严格限制到合法鼓励,形成复杂多元的监管格局,本文将通过“比特币挖矿行为法律图表”的核心框架,系统梳理全球主要司法辖区的立法现状、监管逻辑及趋势,并探讨中国语境下的法律反思与合规路径。
为直观呈现不同国家/地区对比特币挖矿的法律态度,以下从“合法性”“核心监管措施”“政策依据”三个维度构建对比图表(简化版):
| 国家/地区 | 合法性 | 核心监管措施 | 政策依据/逻辑 |
|---|---|---|---|
| 中国 | 全面禁止 | 禁止新建挖矿项目;清退存量挖矿;禁止金融机构参与挖矿相关业务。 | 能源安全(“双碳”目标)、金融稳定(防范投机风险)、防范洗钱等非法活动。 |
| 美国 | 合法(但州差异大) | 联邦层面无统一禁止;州层面差异显著(如德州鼓励挖矿、纽约暂停新建挖矿)。 | 鼓励创新与技术竞争;州层面侧重能源消耗(如要求使用可再生能源)与金融监管。 |
| 欧盟 | 限制性合法 | 将挖矿纳入“加密资产市场(MiCA)监管框架”;要求挖矿 operators 遵守环保与反洗钱规则。 | 统一监管加密资产市场;平衡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挖矿”)。 |
| 俄罗斯 | 灰色地带 | 禁止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但未明确禁止挖矿;部分地区试点合法挖矿(如伊尔库茨克)。 | 保留区块链技术发展空间;防范金融风险(禁止加密货币流通)。 |
| 伊朗 | 合法但严格管控 | 需获得政府许可;仅允许使用过剩电力;挖矿所得需上售国家。 | 缓解电力过剩问题;增加外汇收入;防止加密货币用于资本外逃。 |
| 加拿大 | 合法 | 要求挖矿企业注册并纳税;部分省份(如魁北克)对电力供应设限。 | 监管金融活动;保障能源供应稳定性;合规纳税。 |
| 新加坡 | 合法 | 无专门挖矿禁止法,但需遵守《支付服务法案》(PSA),反洗钱与反恐融资要求严格。 | 打造金融科技中心;强化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的监管。 |
| 委内瑞拉 | 合法(政府主导) | 政府推出“石油币”挖矿项目,允许民间挖矿但需登记。 | 通过加密货币绕过经济制裁;推动国家数字货币战略。 |
上述图表反映了各国对挖矿行为监管的深层逻辑,可归纳为三大维度:


挖矿作为加密产业链的“上游”,其合法性直接影响下游金融市场的稳定,中国明确禁止挖矿,核心担忧是“挖矿—交易—投机”链条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如资本无序流动、洗钱、非法集资等,欧盟通过MiCA法案要求挖矿 operators 履行VASP(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义务,将挖矿纳入反洗钱监管框架,切断其与非法资金的关联。
比特币挖矿的年耗电量相当于部分中等国家总量(如2023年全球挖矿年耗电约1500亿度),成为各国监管的“硬约束”,中国以“双碳”目标为由禁止挖矿,本质是解决“能耗倒挂”问题(如四川丰水期水电过剩却用于挖矿,枯水期则拉闸限电),美国德州则因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丰富,反而鼓励挖矿企业落户,形成“能源消纳 产业创新”的双赢模式,欧盟则推动“绿色挖矿”认证,要求挖矿使用可再生能源,否则限制运营。

尽管部分国家禁止挖矿,但多数发达国家并未否定区块链技术的价值,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通过“疏堵结合”策略,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允许挖矿合法存在,以吸引加密企业落户,培育区块链产业链,俄罗斯、伊朗等则在禁止加密货币流通的同时,保留挖矿行为,试图通过技术积累参与全球区块链竞争。
作为全球最早对挖矿说“不”的国家,中国的监管逻辑具有典型性,2021年,国务院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活动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耗能高、排放大、污染环境”,属于“淘汰类产业”,要求各地“坚决清退”,这一政策的背后,是“能源安全”与“金融安全”的双重考量:
随着区块链技术上升为国家战略(如“十四五”规划明确“推动区块链产业发展”),未来中国对挖矿的监管或从“全面禁止”转向“精准分类”:
从全球视角看,比特币挖矿的法律规制正呈现“分化趋同”的特征:“禁止”与“鼓励”两极分化,但“合规”与“绿色”成为共识,各国监管将更注重平衡三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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