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并非实际到手工资,而是应发工资。具体来说,缴存基数是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应发放的项目,而非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等之后的实发工资。
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通常是在每年的7月至8月进行调整。具体原因如下:
1、调整时间: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单位是从上一年的7月1日开始,到当年的6月30日截止。因此,单位要在每年的6月份办理完汇缴业务后,才能为员工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2、执行期限: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将在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之间执行,此期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变动。
3、注意事项: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调整时间可能略有差别。例如,有些地方可能会在其他时间进行调整,或者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进行二次调整。因此,具体调整时间和规定还需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来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以下是该公式的详细说明:
1、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确定,常见的缴存比例在5%至12%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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