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户型(通常指 144㎡以上)的公摊比例,主要看楼栋类型与梯户比,业内公认合理区间如下:
小高层(11–18 层,2 梯 2 户 / 1 梯 1 户):18%–22% 较合理
高层(19–33 层,2 梯 2 户 / 2 梯 3 户):22%–26% 属正常
高端大平层 / 豪宅(奢华公区、双大堂、专梯):26%–28% 可接受
超 30 层、多梯、带会所 / 架空层:一般不建议超过30%
简单判断:
<18%:公区可能偏紧凑、舒适度一般
18%–26%:得房率与居住品质较均衡
>28%:购房成本偏高,性价比下降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
(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
(2)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3)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
(4)已征用、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
(5)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
国家无强制上限,但 超过 30%通常被认为公摊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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