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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华溪小区29号楼居民面临等气做饭难题,管理部门督促完善用气设施

发布时间:2024-12-15 23:03:31

文/生活报记者 王猛 摄

由于没有安装燃气管道,居民只能使用煤气罐做饭。高层建筑使用储气罐违反消防规定。近日,有居民反映,齐齐哈尔市华西社区29号楼17层公共租赁住房存在“等煤气做饭的问题”。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当地管理部门表示,督促施工方想办法改善燃气设施。

没有煤气管道的居民做饭需自备煤气罐

据租户称,大楼内没有燃气管道,有165名居民正在等待燃气做饭。

采访中,记者看到,华西29号楼为一室一卫布局。没有厨房。较大的房间由住户自己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区域。门旁边的厨房区域是开放式的,有一排。有抽油烟机和柜子,但没有煤气管。为了做饭,许多居民自带煤气罐。

记者在17楼一户住宅内看到,煤气罐放置在橱柜旁边,用橡胶软管将煤气输送到煤气灶。李先生表示,关于燃气管道问题,他们曾多次与公租房管理单位和装修施工方联系,但对方均表示没办法解决,因为装修前大楼就是这样的。

使用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用电做饭成本高。

花溪29号楼1406号的居民于女士无奈地说,自前年搬进来以来,她家一直用煤气罐做饭。没有好吃的东西都难。”

一个煤气罐要100块钱,换气罐的技术人员可以搬上楼,但煤气用完了也很麻烦。有时候比较忙,换气站不能及时安排人补气,还是很不方便。更让居民无奈的是不安全。 “如果煤气罐放在屋内,一旦发生事故,这么高的建筑就很难挽救了。”

据介绍,出于安全考虑,不少居民选择用电做饭,但与燃气相比,支出接近一倍。据居民统计,用电做饭每个月要多花上百元电费,而用煤气至少可以节省一半。 “用电做饭真的很贵。”居民赵先生说。

我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应配备燃气设施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第4.1.9条规定:高层建筑采用可燃气体作为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高层建筑是指:十层及以上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居民质疑建设方和主管部门是否了解国家的明文规定。明显的隐患不消除,居民怎能安心?

《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对建筑设备有如下总体规定:“保障性住房应配备室内给排水、电力、供暖、通讯设施。保障性住房内应安装燃气设施。指南中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

居民李先生说:“基本生活设施得不到保障,反而增加了居民的负担,这样的公租房太烦人了。”

主管部门:督促施工方完善燃气设施

6日,记者联系上负责该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和城投资建设集团。城投集团公司棚改交接项目组负责人表示,安装燃气设施难度较大,建筑本身缺乏额外的燃气设施。安装条件。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对策和解决方案。

据城投相关负责人介绍,华西29号楼建于2009年9月,最初设计为公寓。由市房屋装修办公室组织建设,原设计没有封闭自然通风的厨房,也没有天然气。 2017年,市政府决定将花溪29号楼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当时,城投公司组织的建设项目只是室内装修。由于不具备安装条件,燃气设备未安装。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些公租房来说,下一步要解决居民使用燃气做饭的问题。主管部门将督促建设者想方设法完善燃气设施,尽快解决居民问题。做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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