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通常不会收走房产证。
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产权人需携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完成抵押登记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房产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注明抵押相关信息,房产证仍由产权人持有。不过,虽然产权人持有房产证,但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产权人不能随意处分该房产,如转让、赠与等。
如今很多地区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产证升级为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后也是类似情况,证书由产权人留存,不动产登记系统会记录抵押状态。
但有一种情况可能会使产权人失去对证书的持有,即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通过法律程序实现抵押权,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后,房产所有权转移,原产权人自然不再持有房产证。

房产抵押给个人,需按以下手续和流程操作:
1. 签约:抵押双方就抵押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抵押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姓名、住所,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抵押房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担保范围。
2. 准备材料:抵押当事人需准备身份证、房产证、抵押合同等相关材料。
3. 办理抵押登记:双方共同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抵押事项,并向抵押权人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4. 领取证明:完成登记手续后,抵押权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以此作为房产抵押的合法凭证。
需注意,房产抵押登记是确保抵押权生效的关键步骤,未经登记,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此外,抵押合同的条款应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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