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按租房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明确写明物业费由房东承担、租客承担,或按合租人数分摊,需严格按约定履行。
2、合同未约定时,通常由实际使用人(租客)共同承担:可按合租房间数、居住人数或房屋面积等公平方式分摊,建议合租人提前书面约定分摊比例和缴费方式。
3、若房东已将物业费包含在租金中(如“租金含物业费”),则无需租客额外支付,由房东统一向物业缴纳。
4、商业性质合租房(如公寓式合租),若物业按户收取整体物业费,且合同无特殊约定,一般由合租人共同分摊,或由房屋代管方(如中介)统一收取后缴纳。
5、单个租客单独产生的额外物业费(如违规使用电器产生的超额能耗费、个人损坏公共设施的赔偿费),由该租客单独承担,与其他合租人无关。

1、先由合租租客共同与房东协商,若协商一致由租客承担,可约定按合租人数平均分摊该笔物业费。
2、若合租房间面积、配套差异较大,租客间可协商按各自租住房间的面积比例分摊,面积大、配套好的租客对应多承担费用。
3、若租客与房东协商无果,依据法律规定房东是物业费法定缴纳主体,其缴纳后可按租客实际居住时长向各合租租客追偿对应费用。
4、若合租期间有租客中途退出或新增,剩余租客与新增租客可重新协商分摊方案,明确退出租客的费用结算方式和新增租客的费用起算时间。
5、若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可请求居委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确定分摊方式,调解无效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判定合理分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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