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过户一般需要赠与方和受赠方双方到场,这样能确保赠与是双方真实意愿,方便配合完成身份核验、签署赠与相关文件等过户手续。若一方因异地、重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可办理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受托人代办过户、签署文件等权限,由受托人持委托书及双方相关身份证明等材料代为办理。若受赠人是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持监护证明代为到场办理,且该赠与行为需为未成年人的利益。

赠与房产过户的税费缴纳分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两种情况,还包含少量固定小额费用,具体如下:
1、直系亲属赠与(如父母与子女、配偶等):受赠方需按房产评估价缴纳3%的契税;赠与双方各缴纳0.05%的印花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均免征。
2、非直系亲属赠与:受赠方仍需缴纳3%的契税,双方各缴0.05%的印花税;赠与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房产评估价与原购房成本的差额20%缴纳,无法提供成本凭证的可按评估价1%核定征收;增值税及附加方面,房产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按差额5.6%左右缴纳,不满2年则按全额5.6%缴纳。
3、其他固定费用: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部分地区需缴纳房产评估费,费率约0.25%-0.5%,部分地区还可能收取公证费,具体按当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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