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改房拆迁安置面积,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建筑面积为法定基础,含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证载与登记簿不一致时以登记簿为准。
2、长沙等多数城市,产权调换安置面积按证载合法建筑面积1:1或1:1.1–1:1.3比例置换,具体比例以项目征收方案为准。
3、长沙对低保户且唯一住房面积不足45㎡的,按45㎡保底安置,差额部分不另计装修、搬迁等补偿。
4、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有争议的,由专业测绘机构按规范实测,合法实测面积可作为认定依据。
5、房改房的公摊面积(楼梯、走廊、电梯等)计入证载建筑面积,一并纳入安置面积计算。
6、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入,未封闭阳台按一半面积计入,阁楼等按净高与规范折算。
7、未经审批的自搭、扩建部分,一般不计入合法安置面积;有历史审批手续的,按认定后的合法面积计算。
8、选择货币补偿时,按证载合法建筑面积评估计价,不涉及安置面积置换中国政府网。
9、房改房超标面积(超房改控制标准部分)通常计入安置基数,按项目方案结算差价。
10、最终安置面积以征收项目补偿方案、测绘报告及征收部门认定为准,各地细则有差异。

1、房改房拆迁安置面积,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建筑面积为法定基础,含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证载与登记簿不一致时以登记簿为准。
2、长沙等多数城市,产权调换安置面积按证载合法建筑面积1:1或1:1.1–1:1.3比例置换,具体比例以项目征收方案为准。
3、长沙对低保户且唯一住房面积不足45㎡的,按45㎡保底安置,差额部分不另计装修、搬迁等补偿。
4、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有争议的,由专业测绘机构按规范实测,合法实测面积可作为认定依据。
5、房改房的公摊面积(楼梯、走廊、电梯等)计入证载建筑面积,一并纳入安置面积计算。
6、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入,未封闭阳台按一半面积计入,阁楼等按净高与规范折算。
7、未经审批的自搭、扩建部分,一般不计入合法安置面积;有历史审批手续的,按认定后的合法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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