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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交什么税

发布时间:2026-08-16 16:12:56

拆迁安置房过户需缴纳的税费包括:买方承担契税(1%-3%)、印花税(0.05%,部分地区免征)、登记费(80元/件);卖方承担增值税(满2年免征,未满按5.6%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免征,否则按差额20%或全额1%缴纳)。法定继承人继承安置房免征契税。

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确认条件:安置房要先办好不动产权证,核实是否过当地限售年限,无抵押查封;划拨土地安置房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才可上市过户。

2、准备材料:买卖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不动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共有房产需要全部共有人到场签字。

3、网签备案:到不动产窗口或线上完成交易网签,约定价格、税费承担、违约责任。

4、缴税缴费:缴纳契税、个税等税费,划拨性质按政策缴土地出让金,获取完税凭证。

5、办理转移登记: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全部资料,受理审核。

6、领取新证:审核通过后,领取新不动产权证,完成过户。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最划算?

1、买卖过户:父母在世可办,若房子满五唯一,只交子女这边契税,划拨土地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子女以后再卖房,按普通二手房计税,没有高额个税坑,适合子女以后可能出售房屋的情况。

2、赠与过户:父母在世可办,免个税增值税,但契税按评估价3%缴纳。划拨土地一般也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弊端是子女将来卖房,大概率要交差额20%个税,只适合房屋永久自住不打算出售。

3、继承过户:只能父母去世后办理,当下免契税个税,划拨土地大多可暂缓交土地出让金,等以后卖房再缴。缺点是生前办不了,多子女家庭容易出现继承纠纷,后续卖房同样存在高额个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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