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印花税是对房地产交易中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体来说,房屋印花税是针对房屋买卖、赠与、交换、分割等产权转移行为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权利许可证照而征收的税种。
1、个人出租房屋的印花税政策:
个人出租住房: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对个人出租非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按照租金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2、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的印花税政策:
营业账簿: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应税合同: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原合同权利和义务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的,改制重组前已缴纳印花税的,不再缴纳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3、其他房屋相关的印花税政策: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用于生活居住的租房合同暂免贴印花;用于生产经营的租房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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