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与初审: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2、评估与面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借款人购买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的价值和可贷款额度。评估完成后,借款人需要与贷款银行进行面签,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
3、审批与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最终审批,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条件。审批通过后,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的账户,或直接支付给房屋卖家。
4、过户与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协助房屋卖家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转移至借款人名下。同时,借款人还需要办理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
1、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
如果刚刚申请了商业贷款想转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样的情况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就此问题致电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得知,如果商品房的商业贷款尚在申请过程中,可以撤销商业贷款申请,改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一定要在商品房封顶之后才能成功办理;如果购房者的商业贷款已经成功申请下来,则不能再转公积金贷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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