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交房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1、业主推迟收房的情况。如果业主因为个人原因推迟收房,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仍然需要缴纳物业费。因为前期物业服务工作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所以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
2、开发商推迟交房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推迟交房,业主则不需要缴纳物业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交纳。
3、物业费的具体规定和减免情况。即使业主尚未入住,物业费通常也需要支付,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折扣。例如,业主的空置房屋物业费可以打折到70%,只要业主通知物业公司并经过核实,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的70%来缴纳。
新房不交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主要取决于房屋是否具备交付条件以及是否收到入住通知。
一、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计算:
1、开发商未如期交付且未通知入住: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无需承担物业费,因为物业费是在业主实际享受物业服务后才需缴纳。
2、开发商已通知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从接到通知并开启相关手续之日起,物业费开始征收。即使业主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未领取钥匙,物业费仍会如期计算收取。
二、空置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1、全额缴纳:一般情况下,空置房屋需按物业服务合约全额缴纳物业费,除非另有约定。
2、未完工建筑:业主可以依法及合约向物业公司申请降价,折扣率在15%-30%之间。
3、产权变更后未入住:经物业同意,可以按原定收费标准的70%支付物业费。
三、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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