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住宅通常配备消防设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多层住宅应按照相关规范配备消防设施,以确保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多层住宅的设计和使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建筑物的设计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楼道的宽度、消防门的厚度等。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此外,政府有关部门也负有监管职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有权责令改正。
多层住宅是否可以不设置消火栓取决于建筑高度和具体情况。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建筑高度不大于21米的住宅建筑可以不设置整套的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可以设置消火栓管道竖管,并加装消火栓栓头,管网可以采取干式管网的方式。此外,每层应配置两具干粉灭火器,小区内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1米但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如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有困难,可以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干式消防竖管应设置在楼梯间休息平台,且仅配置消火栓栓口。消防车供水接口应设置在首层便于消防车接近和安全的地点,竖管顶端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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