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2)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研究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复旦大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疾病控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卫健委监察院、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察局、中国排灌发展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与环境地质所华中科技大学调查中心、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石晓明、姚晓源、张兰、曲卫东、杨敏、张荣、叶必雄、唐松、郭长义、丁震、高胜华、韩家义、丁新良、桂平、刘文超、刘岩、蔡悟天、王超、丁珏、纪彦琴、卢文清、高彦辉、张劲松、沉进、林爱武、胡建英、安伟、赵灿、卢贾、邢芳晓、钱海雷、郑浩、刘文伟、王冲、郑伟伟、李霞、徐舜清、熊传龙、毛杰、曹朝晖。
标准修改的目的和意义
安全饮用水是人类健康最基本的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卫生资源。
饮用水卫生标准以保护人民健康、保障人类生活质量为根本。它们是对饮用水中与人口健康相关的各种因素的法律价值规定。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布的法律法规。健康标准。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06)是原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于2006年12月联合发布的,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10年。
本标准在1985年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当时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美国、日本等水质标准进行修订,已基本实现与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接轨。
标准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环境和饮用水卫生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出现许多新的水质状况;水净化处理技术、污染物风险评估、水质检测技术得到改进。改进和新发展。
2006年以来,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美国、日本等国际饮用水标准已多次更新和修订。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业内人士不断呼吁我国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提上日程。
2013年以来,为全面了解《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工作;继续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开展全国主要流域水体潜在污染物风险监测研究,动态了解我国水质变化情况,为标准制修订指标筛选、风险评估和其他工作。
此外,各部门、国内相关科研机构、大学也开展了大量的基础研究。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多次组织专题研究论证了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各方一致认为,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时机已经成熟。
经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并与有关部委初步沟通后,决定启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工作。
主要变化
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06年)相比,由原来的106项调整为97项(其中常规指标43项,扩展指标54项),其中增加4项指标,删除14项指标。修改了3项指标,调整了8项指标限值。
1.新增4个指标
新增乙草胺、高氯酸盐、2-甲基异冰片醇、土臭味素4项指标。
1.新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毒理学或人群健康影响方面有足够的研究成果; ②我国饮用水中常见,通过饮用水暴露的贡献率较高,浓度水平可能带来健康风险或对水质产生重大影响; ③有可行的、可接受的水处理技术或控制方法; ④ 具有成熟的水质检测手段。
2、添加乙草胺的依据:①研究表明,乙草胺具有明显的环境激素作用,能引起动物和人类的蛋白质和DNA损伤以及脂质过氧化,对低等脊椎动物、浮游生物和小型环节动物有较强的急性毒性。 ; ②乙草胺作为一种新型除草剂,近年来在我国的使用量逐渐增多; ③研究表明其在我国饮用水中检出率较高; ④ 具有成熟、可靠的检测方法。
3、添加高氯酸盐的依据:①研究表明高氯酸盐与甲状腺疾病有关; ②世界卫生组织第四版指南第一增补增加了饮用水中高氯酸盐的限量值。为0.07毫克/升; ③高氯酸盐是火药、烟花的主要原料,我国部分地区饮用水中存在高暴露; ④有成熟可靠的检测方法。
4、增加2-甲基异冰片醇、土臭味素两项新指标的依据:①两项指标均在原标准数据附录中规定; ②藻类污染爆发可导致2-甲基异冰片醇和土臭素的产生。 ; ③两项指标嗅觉和味觉阈值较低(10ng/L),超过限值会导致饮用水产生极其敏感的气味; ④我国部分湖泊、水库等水体藻类繁殖季节2-甲基异冰片酯、土臭味素浓度超过10纳克/升;⑤拥有成熟可靠的检测方法。
2、删除14项指标
去除了耐热大肠菌群、总溶解固体、氯乙醛、硫化物、六氯环己烷(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 - 14 项指标(包括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和氯化氰) 。
删除指标应当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检测/监测中未检出或超标; ②我国已禁用五年以上的化学物质; ③通过饮用水对人体健康有害且相对贡献率小于1%的指标; ④ 可替代的指标。
3.修改3个指标
修改耗氧量、臭味、氨氮三项指标名称。
指标名称的修改应当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指标名称与实际情况存在矛盾; ②指标名称表达不够清晰。
据此,耗氧量名称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气味和味道名称改为嗅觉和味道,氨氮名称改为氨(以N计)。
4.调整了8个指标的限值
调整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等8项指标限值。
1.调整限值的指标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污染物健康影响新研究成果的指标; ②有利于提高饮用水安全水平的指标。
2、氟化物原限值为1.0毫克/升,小型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为1.2毫克/升。现统一调整为1.5mg/L。调整限值的依据:①WHO建议对儿童氟斑牙应按如下治疗:如果比率超过30%,则被认定为公共卫生问题,我国氟斑牙流行地区控制标准中心也将其视为公共卫生问题。将8-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率定为30%,作为是否达到控制标准的依据; ②现有研究表明,我国水体氟含量≤1.5 mg/L时,人群氟斑牙总患病率为27.85%,中重度氟斑牙总患病率为2.02% ,满足30%的要求。
3、硝酸盐(以N计)取消了可放宽的地下水源过渡要求。调整依据是:①儿童是敏感群体,长期过量摄入硝酸盐可能引起儿童兰姆氏综合症; ②离子交换、电透析或反渗透等水处理工艺可有效去除硝酸盐,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水源混合。
4、将浊度调整为1NTU。当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受到水源和净水技术限制时,将暂时执行3NTU的实施要求。限值调整依据:①浊度与微生物有一定的关系; ② WHO指出,为了保证消毒效果,浊度最好控制在1NTU以下; ③现阶段我国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受水源影响。由于净水技术限制,暂时无法满足1NTU的限制。
5、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取消了原来原水耗氧量>6mg/L时可放宽至5mg/L的过渡要求。调整依据:①高锰酸盐指数可以反映水体中有机污染情况,具有一定的指示意义; ②针对我国现有水质条件和水处理技术的提高,臭氧活性炭等先进处理工艺对水中高锰酸盐指数可以达到良好的去除效果。
6、工厂水中游离氯残留量限值由4mg/L调整为2mg/L。限额调整的依据是:①为了保证消毒效果,工厂水和终端水必须保持一定的余量。现有研究表明,5mg/L以下浓度的游离氯不会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
七、氯乙烯限量值由0.005毫克/升调整为0.001毫克/升。限值调整的依据是:①采用药代动力学模型确定剂量的大鼠生物学试验是根据10-5可接受的致癌风险推导的。氯乙烯限量为0./L; ②考虑到测试方法灵敏度的限制,限值暂定为0.001mg/L。
8、三氯乙烯限量由0.07毫克/升调整为0.02毫克/升。调整限量的依据是:①部分研究发现了新的健康影响(基于大鼠发育毒性研究,结果为0.146mg/kg/d),据此推算限量值为0.02mg/L; ②检测方法灵敏。
九、乐果限量由0.08mg/L调整为0.006mg/L。限值调整的依据是:①保证水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毒性和潜在危险; ②乐果是常见的有机磷农药(小麦、棉花、蔬菜、水果等),分解时间为122天,易被植物吸收并传导至全株; ③少量进入人体影响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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