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给受赠人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被称为任意撤销权。然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即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原则上不可撤销,除非出现以下特殊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赠与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要确保其有效性,需要在撰写时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赠与房屋的具体描述、相关义务与权利以及合同的生效条件等关键内容。具体来说:
1、合同应明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这是合同主体身份确认的基础。
2、要详细描述赠与房屋的位置、面积、四至界邻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号等关键信息,确保赠与的标的物清晰明确。
3、合同中还可以包含一些附带条件的条款,如受赠人必须尽心尽力赡养赠与人等,这些条款能够体现赠与的目的和双方的约定。
4.合同应明确约定协议的生效条件,如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注明所需见证人的签字及日期,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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