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的认定标准是以过户为准。根据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房管局登记过户后才算是赠与成立。即使房屋没有实际过户,但只要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关系即成立。
此外,即使房屋没有实际交付或过户,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并且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也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需补办过户手续。这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交付产权证书和占有、使用房屋也是认定赠与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
房屋赠与过户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房产的基本信息、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赠与标的。
2、办理赠与公证:在一些地区,为了确保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需要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公证员会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愿。
3、缴纳税费: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相关税费,主要包括契税。契税一般按照房产评估价的3%-5%缴纳,具体税率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4、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完成上述步骤后,双方需共同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过户申请书、双方身份证件、房产证、赠与合同及公证书、税费缴纳凭证等。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重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5、房屋交付:产权转移登记完成后,受赠人领取不动产权证后,赠与关系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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