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一签并不等同于备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然而,备案是另一个独立的程序,特别是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签订合同时起生效。这意味着,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合同签订时就开始产生法律效力。
备案通常是对特定类型的合同,如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备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确保合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及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进行登记备案。这是为了确保预售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止一房多卖等欺诈行为的发生。
如果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备案的缺失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对抗力,即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签约时间。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在付清规定的首付之后签订合同。
二、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俗称的期房是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
三、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付款情况签订购房合同了,银行按揭付款的,交齐首付款后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一次性付款的需要全款到位后才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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