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必须与房产证保持一致。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房产证上的姓名需统一,以确保产权归属明确和交易合法性。
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必须与购房合同的主体一致,这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要求,旨在防止产权纠纷和交易风险。若涉及银行贷款,借款合同抵押人必须与购房合同、房产证上的姓名一致,否则银行将拒绝办理贷款手续。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在签订后仍然可以更改,但需根据合同所处的不同阶段(未备案、已网签、已备案)采取相应操作,且需要开发商、买卖双方及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况处理:未备案阶段可直接协商更改;已网签需先撤销备案;已备案则需房管部门审核通过。
不同阶段的改名流程
1、未备案阶段。
若购房合同尚未提交房管局备案,买卖双方可与开发商协商,直接解除原合同并重新签订新合同,无需额外审批。
需注意开发商可能收取更名手续费,金额依据合同约定。
2、已网签未备案阶段。
需购房者与开发商共同携带身份证、原合同等材料,向房管部门申请撤销网签记录,审核通过后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
关键点:撤销网签需开发商积极配合,且需确保原合同彻底注销。
3、已备案阶段。
需向房管局提交更名申请,并附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赠与协议等)。房管局审核通过后,开发商协助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适用情形:仅限于法定可撤销事由(如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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