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合同及附件原件:保存房贷合同、补充协议、贷款承诺书等书面文件,核对条款中是否存在模糊表述、霸王条款或与口头承诺不符的内容,重点标注涉嫌欺诈的条款(如虚假利率承诺、隐瞒费用项目)。
2、固定口头承诺证据:整理与银行工作人员、开发商或中介的沟通记录,包括电话录音(需保留完整对话链),若涉及口头承诺利率、贷款额度等,需明确对方身份及承诺内容。
3、核查贷款流程文件:调取银行流水、还款计划表、贷款审批单等,核对实际放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是否与合同一致,若存在“阴阳合同”(如合同金额与实际放款不符),需留存银行凭证作为证据。
4、调查主体资质与行为:核实银行或中介机构的资质(如是否具备贷款资格),若发现对方虚构资质(如伪造银行印章、冒充工作人员),可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虚假宣传海报、伪造文件)。
5、申请信息公开或鉴定:向银行申请调取贷款审批档案,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如冒用签名、伪造收入证明);对合同笔迹、印章等存疑的,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
6、保存缴费凭证与记录:整理贷款过程中支付的费用票据(如“手续费”“加急费”),若对方以欺诈手段收取不合理费用,需保留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明资金流向及收费合法性存疑。
7、获取证人证言:若有其他购房者遭遇类似欺诈,可联合提供证言,或寻找参与贷款流程的第三方(如知情的中介人员)出具书面证词,增强证据链效力。
1、虚假宣传与承诺:不法中介或银行工作人员冒充银行或金融机构名义,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贷款广告信息,声称“在银行内部有关系”“可快捷办理贷款”,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以赚取高额手续费。或者对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贷款额度等作出虚假承诺,吸引购房者签订合同,实际却并非如此。
2、伪造或篡改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故意设置模糊条款、霸王条款,或者擅自篡改合同内容,如将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像宝鸡的三家商业银行就在房贷合同中规定,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费和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费等本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3、提供虚假申贷资料:不法中介帮助购房者伪造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工作证明等资料,以提高贷款申请的通过率;或者伪造购房合同、产权证明等文件,骗取银行贷款。
4、高评高贷与虚假交易:开发商或中介为促进销售,通过做高房屋合同价格,帮助购房人获取更高额度的银行贷款,这不仅违规,还会增加购房人税费和日后还款资金压力。甚至可能存在虚构房屋交易事实,骗取银行房贷资金的情况。
5、隐瞒重要信息:银行或中介机构故意隐瞒贷款政策变化、利率调整风险、提前还款限制等重要信息,使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可能面临后续还款压力增加或无法按时还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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