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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发布时间:2025-08-06 16: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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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根据规定,当事人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因此,申办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如果行动确有不便,可向公证处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安排公证员到其住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

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完成后,如何办理产权过户

1、准备材料:通常需要赠与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赠与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赠与方为已婚,可能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同意赠与的相关材料。此外,根据当地规定,可能还需准备契税完税证明等税费缴纳凭证。

2、提出申请:赠与双方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工作人员说明办理赠与过户业务,领取并填写相关申请表,然后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

3、审核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同时会核实房屋产权情况,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4、缴纳税费:审核通过后,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一般来说,契税税率为3%左右,具体税率以当地规定为准。

5、产权变更登记:缴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从赠与人名下转移到受赠人名下,对房屋登记簿进行更新,并制作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6、领取新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告知的时间,携带相关凭证前往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至此,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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