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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需要其他继承人同意吗

发布时间:2025-09-01 17: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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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由特定继承人继承,那么该继承人无需其他继承人同意,可依据遗嘱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例如,遗嘱明确表明房产由大儿子继承,大儿子凭借这份遗嘱及相关材料,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即可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

2、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要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就有权依法继承属于自己的份额,无需其他继承人认可。各继承人可协商处理房产继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例如,父母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有多个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其中一个子女想要继承房产,只要其按照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死亡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就能依法完成房产继承手续,无需其他子女额外表示同意。

如何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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