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产双方互相赠与没有次数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此合同为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
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可以撤销赠与,除非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因此,房产赠与必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
法律并未规定房产赠与的次数限制。只要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且每次赠与都依法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房产就可以多次进行赠与。
1.明确赠与双方:确定赠与人与受赠人身份信息,保证主体资格合法。
2.签订书面合同:采用书面赠与合同,详细写明房屋位置、面积、价值等关键信息,以及双方权利义务。
3.办理产权转移:及时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产权变更至受赠人名下,否则赠与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
4.了解费:赠与可能涉及契、印花等费,双方要清楚各自承担的费种类及金额,避免后续纠纷。
5.不可撤销情形:若赠与合同存在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或公证的,赠与人一般不可随意撤销。
6.确保房屋状况:赠与人应如实告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抵押等情况,避免受赠人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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