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确权登记的日期通常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根据现行政策,农村自建房需完成规划、建设、验收等流程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具体流程说明:
规划审批:农户需向乡镇或县级部门申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
竣工验收:房屋建成后,需由乡镇或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规划要求后,方可进入确权登记环节。
确权登记:验收合格后,产权人需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证书上标注的登记日期即为确权完成时间。
注意事项:
若房屋未通过验收或存在违法建设(如占用基本农田、超占面积等),将无法办理合法确权。 确权登记需补全历史手续(如1982年前建房需提供“权属合法”证明),或按现行政策补办审批文件。
自建房确权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
若该自建房所在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且转让方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手续,受让人也符合规定,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可以转让。
若该自建房所在土地为宅基地,根据相关规定,转让需符合严格的条件,如受让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且需经村集体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若转让不符合上述条件,可能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引发法律纠纷。总之,自建房确权后能否转让要根据其土地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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