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证不需要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意味着公证不是房产继承登记的前置必备条件,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如果所有继承人对继承无争议,且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可以直接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无需公证。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有争议,或者房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公证书等,公证则可以起到明确继承份额和方式、增强继承文件公信力等作用,此时办理公证会更有利于房产继承手续的顺利进行。
1、无争议情况
公证继承。如果所有继承人对房屋继承无争议,且材料准备齐全,办理继承公证通常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出公证书。之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在材料无误的情况下,一般3-5个工作日可完成产权变更。所以整体大约20个工作日可以办好。
直接办理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在实际操作中,若手续准备齐全且流程顺利,部分地区可能7-15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完成房产过户。
2、有争议情况:若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则需6个月,特殊情况还可延长。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同样3-5个工作日可完成产权变更。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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