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房屋过户费新政策的核心变化包括:全面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2017年起已停征),优化过户流程实现数字化办理,并对直系亲属过户提供税费优惠(如免征增值税、个税及契税减免),具体费用因过户方式(买卖、赠与、继承)和房产属性(如是否“满五唯一”)而异。
2025 年房屋过户费政策根据过户方式的不同有所差异,主要包括买卖、继承、赠与三种方式,具体如下:
1、买卖过户
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契税:购买首套房,面积 90 平方米及以下,契税按 1% 征收;90 平方米以上,契税按 1.5% 征收。购买二套房,面积 90 平方米及以下,契税按 1% 征收;90 平方米以上,契税按 2% 征收。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契税一般按 3% 征收。
个人所得税:若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20% 缴纳;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 ×1% 缴纳。
印花税:暂免征收。
登记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 80 元。
2、继承过户
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房产的价值进行分档计费。10 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1.2%,若不足 300 元,则按 300 元收取;10 万元至 20 万元(含)部分,收取 1%;20 万元至 50 万元(含)部分,收取 0.75%;50 万元至 100 万元(含)部分,收取 0.5%;100 万元至 200 万元(含)部分,收取 0.45%;20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部分,收取 0.4%;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含)部分,收取 0.35%;1000 万元以上部分,收取 0.1%。
房地产价值评估费:根据房屋总价分档计算。房屋总价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 万元到 500 万元的(含 500 万元)累进计费率为 0.3%;500 万元到 2000 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12%;2000 万元到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6%;5000 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12%。
印花税:为房产价值的 0.05%。
登记费:100 元。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需缴纳继承部分房价的 1.5%。
3、赠与过户
契税:契税按 3% 征收,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变更免除。
印花税:为房产价值的 0.05%。
个人所得税:非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需按 “财产转让所得” 缴纳 20% 个人所得税,但直系亲属间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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