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没到期能解约。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此外,存在法定解除情形时,合同也可解除。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像租赁房屋因地震等自然灾害损毁无法居住。若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出租人明确表示要将房屋转卖不再出租,或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另外,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以及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等情况下,也可以解除合同。不过,若不存在协商一致或法定解除情形,单方面提前解约则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1、必须签订书面解除协议,避免口头约定,协议需明确解除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及签订日期,确保法律效力。
2、清晰结算各项费用,包括截至解约日的租金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押金是否退还、退还金额及时间,以及水、电、燃气、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留存缴费凭证。
3、共同查验房屋及附属设施,确认是否有损坏并记录在交接清单,明确维修责任方与费用承担方,承租人需清空个人物品并返还钥匙、门禁卡等。
4、约定违约责任,若因一方原因解约,明确是否支付违约金及具体金额,同时注明双方无其他未了结纠纷,避免后续争议。
5、核对原租赁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如是否有关于协商解约的额外约定,确保解除协议与原合同无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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