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开发建造,并能够向市场销售的住宅、商业或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它的性质在于物业所有权的私有性,购房者通过购买商品房获得该物业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与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不同,商品房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交易商品,通常是开发商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商品房的购买者通过缴纳房款,取得房产的产权,并享有随之而来的各种权利和义务。

商品房与公房、经济适用房等其他类型的房产有着明显的区别。公房是指政府或集体单位建造并分配给居民的房屋,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居民只能享有使用权。经济适用房则是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价格相对较低,并且有相关的产权限制。而商品房则是完全的私有房产,买卖双方可以自由协商价格,业主可以自行决定对该物业的使用、出租或出售。这种性质决定了商品房在市场中的流通性和投资价值。
开发商需要交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使用国有土地建房,所以商品房是有土地出让金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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