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因此,对于共同共有的共有产权房,赠与协议需要所有共有人签字,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的,赠与行为无效。
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时,不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其本人签字即可。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按份共有人在赠与自己的份额时,需要通知其他共有人,以保障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共有产权房的产权由政府与购房者按一定比例共同持有,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购房人的出资额等因素确定。
例如,江苏淮安根据住房需求家庭的困难程度决定分摊比例,有5:5、6:4、7:3等情况,困难家庭出资额最低不少于50%。而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产权份额按照购买家庭与政府各占50%确定。
产权划分通常会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按此比例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如房屋产生的收益,如出租收入等,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配,房屋转让时,所得价款扣除应缴纳的税费后,剩余部分也按产权份额比例分割。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