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滞纳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而物业服务人应当催告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并未赋予物业服务人收取滞纳金的权利。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计算主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通常按每日欠费金额的0.3%至0.5%(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计算,具体公式为:滞纳金 = 欠费金额 × 日比例 × 逾期天数;若合同无约定,则参照公平原则或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物业费滞纳金的计算以合同约定为首要标准:
1、合同优先原则: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滞纳金比例(如每日千分之三或千分之五),则直接按该条款执行。
2、无约定时的处理:合同未规定时,可参照《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或按公平原则综合考量欠费时间、物业实际损失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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