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正常合同。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并签订的协议。
从法律层面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该预售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在实际的房地产交易中,预售合同很常见。由于房屋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回笼资金等原因,通常会在房屋尚未建成时就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
不过,为保障购房者权益,相关部门对商品房预售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开发企业需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否则所签订的预售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开发企业的相关资质和证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购房合同本质上有相通之处,但也存在一定区别。
从定义看,购房合同是宽泛概念,是购房者与售房者就房屋买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涵盖范围广,不仅仅针对商品房。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特定的交易主体和交易对象。
在内容方面,购房合同内容相对灵活,可根据不同交易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有较为规范和详细的内容要求,需明确房屋基本状况、销售方式、价款及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等,以保障购房者权益。
在法律适用上,二者都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但商品房买卖合同还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专门法律法规约束,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有更严格规定。
从合同备案角度,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需按规定进行备案,以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等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购房合同中除商品房买卖外,其他类型房屋买卖不一定有强制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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