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的公房能不能买卖,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可售公房,通常可以买卖。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这类公房后,取得部分或全部产权。以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在一定期限后可补足成本价,取得完全产权,之后就能上市交易。以成本价购买的,拥有完全产权,满足规定条件,比如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就可以进入市场买卖。
但要是不可售公房,一般不能买卖。这类公房产权归单位或国家所有,个人仅拥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将其在市场上交易。
在买卖单位分的公房时,还需注意相关政策和单位规定。有些单位可能对房屋交易有限制,如优先购买权、服务年限等要求。交易前要确认房屋性质、产权情况,办理合法手续,保障交易合法合规,避免后续纠纷。

单位分配的公房在进行拆迁时,一般按照这样的方式给予补偿:首先,如果公房已经被登记为公有住房,那么拆迁补偿款通常是归公房的产权单位的。
不过,承租公房的住户可以根据相关的政策以及租赁合同,去争取获得一些安置补偿,像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之类的。
其次,要是公房已经出售给了职工,职工也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就会归职工所有,补偿的方式通常是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公房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总之,公房拆迁的补偿事宜比较复杂,应该及时与拆迁部门进行沟通,并且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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