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按租赁合同约定担责:若合同明确约定房屋及设施的维修责任、损坏赔偿主体,则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这是责任划分的首要依据。
2、自然损耗/老化由房东担责:承租人按约定方法或房屋性质正常使用,导致的租赁物损耗,属于合理损耗,房东需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无需赔偿。
3、承租人不当使用/人为损坏由承租人担责: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房屋、保管不当或故意损坏,以及违反约定养宠物造成的设施损坏,需承担维修费用或赔偿损失,房东无维修义务。
4、承租人擅自改装/拆除导致损坏由承租人担责:未经房东同意,承租人擅自对房屋进行装饰、改装或拆除设施,造成墙体、地板等损坏,需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5、第三方原因导致损坏:若损坏由第三人造成,由侵权的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需及时通知房东并留存证据,配合房东向第三方追责,自身无过错则无需担责。

1、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约定房屋及设施的维修责任、损坏赔偿标准,比如“自然老化由房东维修,人为损坏由租客赔偿”,同时列明家具家电品牌、型号、新旧程度,避免后续责任模糊。
2、交房时与房东共同制作《房屋交接清单》,详细记录房屋墙面、地面、门窗、家具家电的初始状态,拍摄高清照片或视频,双方签字确认,留存作为后续判断损坏原因的依据。
3、入住后发现房屋设施故障,第一时间通过文字或书面形式告知房东,明确提出维修需求并留存沟通记录,避免因未及时通知被认定为“放任损坏”。
4、日常使用房屋时,按约定用途和正常方式使用设施,不擅自改装、拆除房屋结构或家电,确需维修或改造需提前征得房东书面同意。
5、退租前自行检查房屋状况,对轻微污渍、正常磨损无需过度处理,若存在自身使用导致的损坏,可提前与房东协商维修方案或承担合理费用,避免退租时争议。
6、退租时与房东共同核对房屋及设施,对照入住时的《房屋交接清单》逐一确认,现场签署退租交接文件,明确无异议后再办理退房手续,避免后续房东单方面主张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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