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税费一般需按期缴纳,仅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且有严格限制。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在纳税义务发生后,按税务机关核定期限缴税,无特殊情况不可延期。若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经营受影响,或扣除工资社保后货币资金不足以缴税,可申请延期。
申请需在缴税期限届满前提交,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一个纳税年度内仅能申请一次。获批后延期内不加收滞纳金,未获批或逾期未缴,将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具体需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按要求提交资金证明、申请报告等材料,获批后方可延期,不可自行逾期缴纳。

1、契税:统一按评估价的3%-5%征收,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例如100万评估价的房产,契税为3万-5万元,是受赠方必缴的核心税费。
2、印花税:税率为评估价的0.05%,双方分别计算缴纳。如评估价200万的房产,赠与方和受赠方各缴1000元;2023-2027年期间,个人可享受印花税减半优惠。
3、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赠与免征;非直系亲属赠与需由受赠方按“偶然所得”缴纳20%,计算公式为×20%。
4、增值税及附加:直系亲属赠与、离婚财产分割、法定继承等情形免征;非直系亲属赠与中,房产购买满2年免征,未满2年按评估价的5%征收增值税,同时需缴纳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5、其他:个人之间房产赠与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可能产生的房屋评估费、登记费等按当地机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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