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期房,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法律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行为是违法的,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一旦合同无效,购房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资金风险。购买此类期房,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若开发商出现资金问题或项目出现其他状况,购房者可能面临钱房两失的局面。
三是工程风险。没有预售许可证,可能意味着项目在规划、建设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比如项目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停工、烂尾等,导致购房者无法按时获得预期的房屋。
总之,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购房安全,建议购房者不要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期房。

1、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盘、超出预售许可范围的商品房,请勿购买,也不要交纳预付款、定金、诚意金等任何名义的购房款项。
2、慎交房款
您在购房时请注意将购房款(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存账号应与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的监管账号一致。
3、及时备案
您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请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当地所在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您可通过开发企业提供的业务编码和查询码,登录您当地所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业务查询;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合同,到当地所在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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