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许可证可以按栋办理,这是当前商品房预售管理中的常见做法,尤其在北京、陕西咸阳等地已明确实施。
根据各地政策,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最小申请单位通常为独立楼栋,不得分层、分单元或分套申请。例如,北京市规定商品住房项目可按栋申请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并按许可范围进行预售资金监管。陕西咸阳也要求预售许可以项目同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为单位,最小申请单位为独立楼栋。
按栋办理预售许可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市场供应节奏,加快开发商销售进度和资金周转,同时通过“一房一价”等规定防止分批涨价。购房时需注意,预售许可证针对具体楼栋核发,同一楼盘可能持有多本预售证,应核实所购楼栋是否在许可范围内。

预售许可证没办好的房子不建议购买,存在诸多风险。
一方面,从法律角度看,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行为是违法的。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购房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可能面临无法顺利取得房屋产权等问题。
另一方面,从实际风险来看,没有预售许可证意味着该项目可能存在规划、建设手续不全等情况。比如,项目可能存在后续建设资金不足而导致烂尾的风险,购房者可能会面临交房遥遥无期,已支付的购房款也可能难以追回。同时,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房屋的质量、配套设施等方面也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管和保障。
因此,为了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在购买房屋时,应确保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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