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办。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
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购房协议丢失后仍有可能办理房产证,但需根据房屋类型(期房或现房)和协议备案情况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期房协议丢失的处理方式
若购买的是期房,需根据协议是否已办理预售登记或银行按揭分步骤处理:
1、未做预售登记前丢失:与开发商协商作废原协议,重新签订协议即可。
2、已做预售登记但未办理银行按揭:在报纸刊登协议作废声明。期满后持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协议。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协议并完成备案。
3、已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除上述步骤外,还需与贷款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将新协议质押给银行。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