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与目的:认购协议属于预约合同,是双方在达成初步购房意向后签订的意向性文件,主要约束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就交易细节进一步协商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则属于本约合同,是直接确定房屋买卖具体权利义务的正式契约,标志着交易关系的法律确立。
2、内容详略:认购协议通常仅包含房屋基本信息(如位置、面积)、认购价格、付款方式、定金条款及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限等关键条款。购房合同除基本信息外,还涵盖房屋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产权登记、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对双方权利义务有细致规定。
3、法律效力与后果:认购协议主要约束双方履行签约谈判义务。若一方违约(如购房者无故不签约或开发商拒绝签约),守约方可适用定金罚则(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购房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义务。违约方需承担更严重的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

警惕认购协议替代购房合同:部分开发商为快速回笼资金,会在未取得预售证时签订认购协议,甚至用模糊条款将其包装为购房合同,此类协议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无预售证不得销售)而无效,购房者需重点核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避免权益受损。
明确认购协议的签约条件:签订认购协议前,需与开发商确认购房合同的核心条款(如付款方式、交房时间),避免因后续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导致签约失败(此时若因双方对合同条款有合理争议未签约,定金应退还,不属于一方违约)。
留存完整文件:无论是认购协议还是购房合同,均需留存原件及付款凭证(定金收据、首付款发票等),若后续产生争议,这些文件是主张权益的核心证据。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